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内幕?为你揭秘:为什么你的伤残“评不上等级”?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内幕?为你揭秘:为什么你的伤残“评不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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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从业多年,接待过无数交通事故受害者,听到最多的质疑就是:“我的伤明明很重,为什么鉴定结果连伤残都评不上?”甚至有人怀疑“鉴定机构有猫腻”、“律师和对方串通”。其实,伤残等级的认定并非“凭感觉”,而是一套科学、量化的法律标准。今天,我们就从《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核心逻辑出发,彻底讲清:你的伤到底能不能“评残”?

“同样是车祸骨折,为什么有人轻松评上十级伤残,有人却‘分文不赔’?”  
一、伤残鉴定的核心标准:不是“伤得有多重”,而是“影响有多大”。
许多当事人误以为“伤得越重=伤残等级越高”,实则大错特错! 
下面我来讲一个九级伤残变成没有伤残的案例,当事人只因为两个字拖延。
大家看一下下面这个问题啊,因为伤者的拖延硬硬生生拖到了没有等级,少赔三十七万多,事情是这样的啊,胡先生的去年遭遇到交通事故,初诊时肋骨多发性骨折,非常幸运,没有伤到胀气,住院一周出院回了老家进行养伤,当中啊也复查了一次。诊所的医生呢跟他说是有十二根肋骨骨折,注意啊,是口头上说的。胡先生呢就在网上查了一下,正好是九级伤残,还挺开心的。那么长沙九级伤残的赔偿金是三十七万两千三百八十元。他可能心态比较好,也没有联系保险公司,就一直在老家养伤,等过完了年就来了长沙,开始找保险公司理赔。理赔员就说你的初诊材料上面写的只是多发性骨折,具体几根也没有确认当中呢,也没有治疗材料。现在你要去复查一下,那八个月已经过去了,再去复查,只有四根肋骨,有骨家,别的早就已经愈合了,四根肋骨骨折是没有等级的,没有伤残赔偿金,胡先生就彻底崩溃了。来找功安律所找我们法务专员想办法,但是我们鉴定中心的同事也不是万能的呀,现在的证据啊根本就证明不了什么,他就怪保险公司。我说这件事情呢,你还真怪不了人家,人家也是按照规则来办事,是因为你自己不够重视,有伤不去复查伤情的证据,没有,反正从来也不来委托,只有接受事实的讲。这个事情呢,是要提醒大家,明天的伤情也要重视起来,不要拖做好共振。如果你在长沙遇到了交通事故理赔难的问题,可以直接来找我们功安律所的法务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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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对比: 

 案例A:张三车祸致大腿开放性损伤,股骨中断粉碎性骨折,骨折端裸露于皮肤外(伤情看似很严重),但治疗后骨折愈合良好,不构成伤残。
 案例B:李四车祸致胫骨平台骨折,治疗后膝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无法正常下蹲等,具体数据经测量获得),构成十级伤残。  关键结论:即使伤情看似“吓人”,若未遗留永久性功能障碍,仍可能无法评残。
二、四大常见误区:为什么你的伤“评不上等级”?
误区1:疼痛难忍=伤残等级高? 
功安律所鉴定中心兰建波专员解析:
疼痛属于主观感受,难以量化,故《分级》中没有直接将疼痛感作为评定伤残标准的条款,所以普通挫伤、骨折等的疼痛,虽然主观感受对生活造成不便,但在评定过程中并不计入评级。  

误区2:伤情复杂=多部位叠加评残? 
功安律所鉴定中心于波专员解析解析:多个伤残部位需按“晋级原则”综合评定,多处低等级伤残是否能叠加成高等级伤残,需满足鉴定条款所描述条件(比如一肢体各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25%,构成9级伤残,而各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25%,则各大关节单独伤残均构成10级伤残。以上肢为例,以腕关节、肘关节、肩关节的三处110级伤残叠加成右上肢的整体9级伤残)。

误区3:医生说‘可能残疾’=一定能评残?
功安律所鉴定中心刘理专员解析:临床诊断与司法鉴定标准存在本质区别!医生关注病理恢复,鉴定机构则依据《分级》条款逐项比对,二者结论可能截然不同。临床医生认为的你会遗留残疾,往往和鉴定评定的标准无关。 医院病历的各种定性描述,也仅仅是法医用来作为伤残鉴定的参考。 
误区4:伤后立刻鉴定更有利?
功安律所鉴定中心彭钰律师助理解析:过早的做申请鉴定,往往会被鉴定机构以未达规定鉴定期限而拒绝受理,即使坚持做了鉴定,也可能导致功能障碍未完全显现,反被对方以“治疗未终结”推翻结论!

所以人伤诉讼案件,从事发到法院处理完毕,往往需要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至于最佳鉴定时机需要找功安律所理赔中心专业律师结合伤情评估。 

典型案例对比: 

 案例A:张三车祸致大腿开放性损伤,股骨中断粉碎性骨折,骨折端裸露于皮肤外(伤情看似很严重),但治疗后骨折愈合良好,不构成伤残。
 案例B:李四车祸致胫骨平台骨折,治疗后膝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无法正常下蹲等,具体数据经测量获得),构成十级伤残。  关键结论:即使伤情看似“吓人”,若未遗留永久性功能障碍,仍可能无法评残。
二、四大常见误区:为什么你的伤“评不上等级”?
误区1:疼痛难忍=伤残等级高? 
功安律所鉴定中心兰建波专员解析:
疼痛属于主观感受,难以量化,故《分级》中没有直接将疼痛感作为评定伤残标准的条款,所以普通挫伤、骨折等的疼痛,虽然主观感受对生活造成不便,但在评定过程中并不计入评级。  

误区2:伤情复杂=多部位叠加评残? 
功安律所鉴定中心于波专员解析解析:多个伤残部位需按“晋级原则”综合评定,多处低等级伤残是否能叠加成高等级伤残,需满足鉴定条款所描述条件(比如一肢体各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25%,构成9级伤残,而各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25%,则各大关节单独伤残均构成10级伤残。以上肢为例,以腕关节、肘关节、肩关节的三处110级伤残叠加成右上肢的整体9级伤残)。

误区3:医生说‘可能残疾’=一定能评残?
功安律所鉴定中心刘理专员解析:临床诊断与司法鉴定标准存在本质区别!医生关注病理恢复,鉴定机构则依据《分级》条款逐项比对,二者结论可能截然不同。临床医生认为的你会遗留残疾,往往和鉴定评定的标准无关。 医院病历的各种定性描述,也仅仅是法医用来作为伤残鉴定的参考。 
误区4:伤后立刻鉴定更有利?
功安律所鉴定中心彭钰律师助理解析:过早的做申请鉴定,往往会被鉴定机构以未达规定鉴定期限而拒绝受理,即使坚持做了鉴定,也可能导致功能障碍未完全显现,反被对方以“治疗未终结”推翻结论!

所以人伤诉讼案件,从事发到法院处理完毕,往往需要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至于最佳鉴定时机需要找功安律所理赔中心专业律师结合伤情评估。 

典型案例对比: 

 案例A:张三车祸致大腿开放性损伤,股骨中断粉碎性骨折,骨折端裸露于皮肤外(伤情看似很严重),但治疗后骨折愈合良好,不构成伤残。
 案例B:李四车祸致胫骨平台骨折,治疗后膝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无法正常下蹲等,具体数据经测量获得),构成十级伤残。  关键结论:即使伤情看似“吓人”,若未遗留永久性功能障碍,仍可能无法评残。
二、四大常见误区:为什么你的伤“评不上等级”?
误区1:疼痛难忍=伤残等级高? 
功安律所鉴定中心兰建波专员解析:
疼痛属于主观感受,难以量化,故《分级》中没有直接将疼痛感作为评定伤残标准的条款,所以普通挫伤、骨折等的疼痛,虽然主观感受对生活造成不便,但在评定过程中并不计入评级。  

误区2:伤情复杂=多部位叠加评残? 
功安律所鉴定中心于波专员解析解析:多个伤残部位需按“晋级原则”综合评定,多处低等级伤残是否能叠加成高等级伤残,需满足鉴定条款所描述条件(比如一肢体各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25%,构成9级伤残,而各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25%,则各大关节单独伤残均构成10级伤残。以上肢为例,以腕关节、肘关节、肩关节的三处110级伤残叠加成右上肢的整体9级伤残)。

误区3:医生说‘可能残疾’=一定能评残?
功安律所鉴定中心刘理专员解析:临床诊断与司法鉴定标准存在本质区别!医生关注病理恢复,鉴定机构则依据《分级》条款逐项比对,二者结论可能截然不同。临床医生认为的你会遗留残疾,往往和鉴定评定的标准无关。 医院病历的各种定性描述,也仅仅是法医用来作为伤残鉴定的参考。 
误区4:伤后立刻鉴定更有利?
功安律所鉴定中心彭钰律师助理解析:过早的做申请鉴定,往往会被鉴定机构以未达规定鉴定期限而拒绝受理,即使坚持做了鉴定,也可能导致功能障碍未完全显现,反被对方以“治疗未终结”推翻结论!

所以人伤诉讼案件,从事发到法院处理完毕,往往需要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至于最佳鉴定时机需要找功安律所理赔中心专业律师结合伤情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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