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金额算式及说明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八条 本法和其他法律对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https://www.gov.cn/xinwen/2020-06/01/content_5516649.htm
一、残疾赔偿金(十级89980元或者九级179960元或者八级269940元;暂未考虑“伤残附加指数”):
1、***身体某部位受伤,可能构成八级至十级残疾。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2016年4月18日《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估计,原告可能已经构成八级至十级左右的残疾程度。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4号)“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城镇居民十级残疾赔偿金:44990元/年×20年×10%=89980元。
城镇居民九级残疾赔偿金:44990元/年×20年×20%=179960元。
城镇居民八级残疾赔偿金:44990元/年×20年×30%=269940元。
4、湖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2023年湖北经济运行情况》(网址https://tjj.hubei.gov.cn/tjsj/tjfx/qstjfx/202401/t20240126_5063989.shtml),公布湖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载明:2023年度,按常住地分,湖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990元,增长5.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93元。
5、由于2015年9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取消农业户口的文件现在已经落实;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9月2日《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法明传【2019】513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通知》(鄂高法(2019)158号)规定:“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时,对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统一按照湖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赔偿金额;对于被扶养人生活费,统一按照湖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赔偿金额。”,
所以,***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6、***是否身体多处伤残或者多项指标伤残,暂未查明,所以,暂未考虑“伤残附加指数”。
二、交通费(暂定*****元)
***受伤后,从****县***镇***村工地被工友驾车送到位于**市**区的***市医院,其家庭成员****从**省**市**镇**村出发前往**市医院陪护。此外,出院后,也将会发生返程或前往司法机关的差旅费。因此,***已发生且将要发生交通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4号)“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2000元(暂定已住院20天金额)及住宿费640元(暂计2天):
1、***2024年**月**日入院,参照湖北省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100元/天: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4号)“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鄂财行发[2014]11号】第十七条“省内出差的,伙食补助费为每人每天100元”。
3、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党政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鄂财行发[2015] 90号):“附件:1.省直机关省内差旅住宿费标准表:黄冈市除省级厅级干部以外的其他人员住宿费标准320元/人·天”。
4、湖北省财政厅2021年12月15日《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党政机关公务支出管理正面清单的通知》(鄂财函〔2021〕199号)《附件:1.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正面清单》“一、国内差旅费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三)伙食补助费:100元/人/天”(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fxxgk_GK2020/zc_GK2020/qtzdgkwj/202112/t20211223_3928809.shtml)。
四、护理费(*业55362.00元或者**行业134917.00元):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4号):“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据了解,***的陪护人员****没有收入;根据***的伤情,按照一名护工计算,暂计算1年。
2、湖北省统计局网站发布的《2023年职工平均工资》(https://tjj.hubei.gov.cn/hbsj/CityData.aspx?DataType=67&ReportType=3&sNodeID=503)载明:2016年湖北省卫生行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
2023年湖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业***元;2023年湖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业.***元;2023年湖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3、算式:
①*业***元×1年×1人=***元。
或者
②**行业***元×1年×1人=***元。
五、后期治疗费、后期药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4号):“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算式: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
六、被扶养人生活费: 十级*元元或九级*元或八级*元。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4号):“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此处的计入为加入之意,而非纳入或者扣减。
2、***待扶养家庭成员:
父亲*某(姓名未知),19年生,现年 岁,按 年计算【假定现年*岁,按*年计算】;
母亲(姓名未知),19年生,现年 岁,按 年计算【假定现年*岁,按*年计算】;
女儿*某某(姓名未知),20*年*月出生,现年*岁,计算*年,计算至满18周岁;
3、***的兄弟姐妹情况:还有*个**、*个**。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4号):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第十八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5、由于2015年9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取消农业户口的文件现在已经落实;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9月2日《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法明传【2019】513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通知》(鄂高法(2019)158号)规定:“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时,对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统一按照湖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赔偿金额;对于被扶养人生活费,统一按照湖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赔偿金额。”,
所以,***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6、对于60-75周岁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实际年龄-60岁)]×伤残系数÷抚养人数。
备选算式一:(*年+*年+*年)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1500元×十级残疾的伤残系数10%÷***兄弟姐妹*人=*元。
备选算式二:(*年+*年+*年)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1500元×九级残疾的伤残系数20%÷***兄弟姐妹*人=*元。
备选算式三:(*年+*年+*年)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1500元×八级残疾的伤残系数30%÷***兄弟姐妹*人=*元。
七、必要的营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4号):“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误工费(拟暂按三个月计算)***元:
1、误工时间按20**年*月*日至定残日前一天,拟暂按三个月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4号):“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为**业***,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元,***元÷12个月=月薪***元。
3、拟定算式:***元×3个月=**元。
九、精神抚慰金***元
1、因为被告对于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机具管理、......等方面确实有过错,所以精神抚慰金暂定*万元标准。
【上述金额仅为暂可明确的赔偿事项的大致计算金额,第五、第六、第七项尚未确定;各项赔偿金额,尚未按照过错比例扣减】
联系人:刘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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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31-85836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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